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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哈电榜样”选树工作的实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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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工作,用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感召、引领、带动公司系统干部职工不懈奋斗,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,结合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集团党委决定,在公司系统范围内选树“哈电榜样”。特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坚持团结稳定鼓劲、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,广泛开展“哈电榜样”选树发布与学习宣传工作,选树一批贡献大、口碑好、事迹感人的榜样人物,提振精气神,积聚正能量,为哈电集团打赢“三大战役”,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。

二、选树原则及表彰管理

“哈电榜样”选树工作在集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,由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。总部机关党委、各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推荐。

(一)推荐原则及标准

1.推荐原则。坚持公开公正、群众公认、组织把关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以组织推荐的方式,推荐出有份量、有影响、有生命力、经得起检验的先进典型。侧重基层和一线。

2.推荐标准。推荐的榜样人物要具有先进性、群众性和代表性。要具有牢固的群众基础,得到广大职工的公认。事迹要真实感人,使人见贤思齐,学有榜样。能够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践行集团的企业文化,在广大职工中能起到导向和示范作用。推荐人选为公司系统在岗员工。

(二)推荐类别

要紧密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,重点选树在爱党爱国、爱岗敬业、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、科技研发、生产管理、提质增效、改革创新、营销服务、师徒传承等方面的榜样人物。

(三)命名表彰及管理

1.7月份召开表彰大会,表彰“哈电榜样”并颁发奖杯和证书,同时组织“哈电榜样”在表彰大会现场进行先进事迹宣讲。

2.对已经命名为“哈电榜样”的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将取消其“哈电榜样”称号。

(1)违犯国家法律、法规,受到刑事、行政处罚的;

(2)违背社会公序良俗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;

(3)违反党规党纪,违反企业规章制度,受到党纪处分,或受到行政降级及以上行政处分,或受到免职、降职等组织处理的;

(4)离开哈电集团的;

(5)其它不适合“哈电榜样”情形的。

三、选树发布程序及时间安排

(一)遴选推荐、组织把关

1.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发动,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解释,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积极推荐“哈电榜样”的浓厚氛围。

2.总部机关党委、所属单位党组织按照本方案要求,组织推荐“哈电榜样”推荐人选初步人选并征求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上报。

3.统一规范填写《哈电集团“哈电榜样”推荐表》,并附2000字左右通讯体裁事迹材料,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盖章后,于7月5日前报送至集团党委工作部,电子版材料及本人工作照2张发至指定邮箱。

(二)考察筛选、评议审定

1.集团党委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筛选汇总和廉洁核查,并对其事迹进行深度挖掘。

2.集团党委工作部牵头组织成立评审组,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,于7月中旬提出建议人选名单,报集团公司党委。

3.集团公司党委研究确定“哈电榜样”正式人选,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命名“哈电榜样”。

(三)表彰发布、广泛宣传

1.召开表彰大会。拟定于7月下旬表彰发布“哈电榜样”,颁发奖杯和证书。

2.进行现场宣讲。邀请“哈电榜样”作事迹报告,所属单位党组织通过聆听事迹报告或召开座谈研讨会等形式,汲取营养、学习先进。

3.提炼凝练精神。后期,党委工作部将继续深入挖掘“哈电榜样”故事,提炼凝练“哈电榜样”精神,引导广大职工学习榜样,共同打造哈电集团精神文化品牌和精神家园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集团总部机关党委和各所属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“哈电榜样”的选树宣传工作,精心组织实施。

(二)过程严谨有序。选树过程既要严格把关、审慎推进,也要对照选树类别精心推荐,确保评选出来的“哈电榜样”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。

(三)重在宣传学习。要认真学习“哈电榜样”身上体现出的高尚品质和敬业精神,努力营造宣传榜样事迹、学习榜样品质、践行榜样精神的良好氛围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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